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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年6月14日 星期四

新加坡企業管治守則更新

企業管治守則“守則”根據金管局新交所職權範圍20079月1日生效

企業管治委員會20013月21日第一次發出“守則”遵守守則是不是強制性的,但要求新加坡交易所上市的公司根據上市規則披露企業管治常規在其年度報告內解釋守則偏離
 
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和治理委員會2004年5月開始對檢討守則修訂後的守則已於20057月14日發出
  
公司治理委員會(“委員會”)進行了全面檢討守則201111月22日提交其建議金管局金管局2012年5月2發出經修訂的企業管治守則 2012公司治理守則取代2005年7月發出守則 “守則”影響201211月1日開始財政年度年度報告需要特定情況下履行董事會至少一半獨立董事要求變化應在財政年度結束2016年5月1日或以後股東週年大會內通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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